经济全球化与我国建站发展电子商务新思路

 2017-05-11 22:48:33  壹网编辑部

要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借鉴电子商务发达国家的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早日出台可具体操作的《电子商务法》及相关法律,构建有利于促进我国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的法律体系。电子商务法体系既要符合我国特点,又必须能够与国际接轨。从我国商务活动的实际出发,新的电子商务法规必须具有规范交易程序和行为、保障交易公平和安全、清晰界定责任的法律功效。

(6)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顺,现行的信息产业管理体制存在着严重的计划经济烙印,过度集中和垄断制约了市场竞争,有碍电子商务在全社会的推广应用。资费过高仍然是广大公众享有电子商务的拦路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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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的核心内容毕竟还是商务,电子化只是活动形式的变革,而现阶段商务活动的主体依然是传统产业、企业的产品贸易,离开这一主体,单纯依靠专业网络公司,商务活动的全面电子化是难以成立的。近5-6年国内外电子商务发展的历程也证明了这一点。因此,只有当尽可能多的传统企业的商务活动实现了电子化,才能实现经济运行的电子商务化。

(1)购物观念和方式陈旧,在中国,传统的购物习惯使“眼看、手摸、耳听、口尝”,公众普遍感到网上购物不直观、不安全。

(4)采取积极措施,鼓励和支持更多的传统企业、企业的产品和服务贸易活动电子化。

(6)加快建设适应在传统产业和产品交易中进行电子商务活动的物流体系要充分考虑电子商务发展对传统经济运行方式和商品交易、流通模式带来的革命性改变趋势,建设与之相配套的新的物流体系。

网站建设的专业化和网民要求的个性化使任何一个网站也不可能满足网民全方位,多层次的的个性化要求,都会遇到资源的空缺与内容的贫乏,因此,势必感受到融合的重要性,因为只有融合,才能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这种国际化的趋势,使市场开放度加大,贸易机会增多。给中国的商家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机遇。特别是给中小企业提供了展示自已形象的广阔空间和表现自已的平等舞台。中国电子商务将很快地走向世界。

发展电子商务的主要动力,理应是来自社会的、民间的、市场的力量。但是,电子商务是在高度依赖高新技术和众多社会公共产品、共用设施、公共资源的基础上,对传统商务模式的变革,其发生、发展是离不开政府支持的。这种支持,除了前面论述的硬设施(网络基础设施等)和软设施(贸易、税收等制度和法律体系建设等)环境两方面内容外,商务活动的行政主管部门对电子商务发展的规划、规范工作也是不可或缺的。同任何形式的商务活动一样,市场秩序是决定其发展前景的关键因素,而市场秩序的形成和完善有赖于行政部门在法律框架内对市场运行及市场行为进行具体化规划和规范。这就是即使在最自由、最开放的领域,市场经济条件下相应于各类经济活动的行政主管部门之所以仍然存在的理由,中外各国概莫能外。因此,作为商务活动行政主管部门的商务部,应该切实担负起规划我国电子商务发展方向,规范具体发展行为的责任。

目前,中国的网上书店、网上商城已开始营运,但要大规模地推行电子商务,至少在以下7个方面还存在障碍。

(2)缺乏电子商务的商业大环境,目前,中国的商业活动基本上仍是手工作业,公众对商家的交易频率高但每笔交易额都很小,好像没有必要在网上交易。

(7)公众缺乏电子商务的知识和技能,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多数公众文化素质不高。现代通信和网络技术日新月异,多数公众难以跟上知识和技术的发展步伐。政府在推动电子商务中扮演着重要的、不可替代的角色。

(5)商务部要加强规划和指导,以保障电子商务的健康稳定发展。

(3)尽快建立独立的电子商务税收制度。

1经济全球化下我国发展电子商务的优势

中国加入WTO,进一步加快了全球一体化的步伐,同时中国融入国际市场将加快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步伐。入世后,由于关税的降低和贸易壁垒的取消,将使中国与世界各国之间的国际性贸易往来明显增多,这使得国际电子商务的发展成为必要。越来越多的企业注意到加入WTO对贸易和产业环境带来的巨大变化,认识到电子商务对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意义重大,企业间的B2B电子商务将成为主流,它可以帮助企业及时掌握市场动态,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经营成本。可以预见的是,随着入世后国际贸易的飞速发展,论坛门户网站建设,更多的厂商会融入到世界贸易体系中,有大量的企业会介入到国际电子贸易领域。这也将直接推动我国电子商务向国际化发展,而电子商务的发展进而影响我国信息化的发展进程。

(2)完善网络贸易的法律体系。

目前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国家,对电子商务的征税制度各不相同。美国对电子商务实行全面免税制度:禁止联邦和州政府对Internet访问征新税,对数字化产品和服务暂缓征税,企业网站建设,对任何形式的电子商务不再增加新税。欧盟则采用“清晰与中性的税收”制度,企业网站建设,对在Internet上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企业和个人征收增值税,不征额外税。而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对电子商务的涉税问题没有明确的政策。我国应对电子商务的税制建设持积极主动态度。国家税务局提出的电子商务税制“六原则”应是大体适应近中期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要求和国民经济整体发展利益的税制框架。现在需要加紧做的,是按照这一框架要求制定出具体独立的电子商务税收制度和实施细则。

3经济全球化下加快发展我国电子商务的对策建议

2经济全球化下我国发展电子商务的劣势和不足

(4)互联网的质量有待提高,推广电子商务的技术障碍主要表现于网络传输速度和可靠性上。现行的中国互联网的传输速度很低,常常出现网络拥塞现象,同时还存在多种不可靠因素,包括软件、线路、系统的不可靠。

(5)网上安全和保密亟待完善,在网上进行电子商务的询价、成交、签约,涉及许多商业秘密和公众隐私。

(3)网络基础设施不够完备,电子商务的基础是商业电子化和金融电子化。目前,全国性的金融网还未形成,金融业自身的电子化还未实现,商业电子化又落后于金融电子化,制约了电子商务的生存、发展空间。

中国电子商务要在发展中求规范、求质量。首先,中央和各地政府要尽快建设新一代的高速信息传递骨干网络和宽带高速计算机互联网,提高上网速度,降低上网费用,构建能够满足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信息化基础平台。在此基础上组建并完善标准化、广域型、基础性的商品订货系统、商品交易网络、商品信息发布系统等电子网络体系,使尽可能多的企业、商品和商务活动进入电子商务领域。其次,要制定实际措施鼓励企业加大信息技术升级和系统建设投入,尽快实现企业内部信息管理的电子化,为推动全社会电子商务发展打下坚实基础。第三,要积极研究、探索和创造传统产业、企业和产品开展电子商务活动的新形式和新途径,把我国电子商务建立在更广阔的发展平台上。

(1)加快基础性信息网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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