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三网融合推广方案》(全文)
原标题:国办印发三网融合推广方案(全文)
国办发〔2015〕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三网融合推广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推进三网融合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三网融合总体方案和试点方案有关工作安排,试点阶段各项任务已基本完成。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加快在全国全面推进三网融合,鞭策信息网络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有利于促进消费升级、产业转型和民生改善。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三网融合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工作,确保完成推广阶段各项目标任务。国务院三网融合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协调和跟踪督促,不停完善有关政策,及时解决推广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各项工作。
三网融合推广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三网融合有关安排,现就三网融合推广阶段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三网融合全面推进。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将广电、电信业务双向进入扩大到全国范围,并本色性开展工作。
(二)网络承载和技术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带通信网、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建设加快推进,自主创新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取得突破性进展,掌握一批核心技术,产品和业务的创新能力明显增强。
(三)融合业务和网络产业加快发展。融合业务应用更加普及,网络信息资源、文化内容产品得到充分开发利用,适度竞争的网络产业格局基本形成。
(四)科学有效的监管体制机制基本建立。适应三网融合发展的有关法律法规基本健全,职责清晰、协调顺畅、决策科学、办理高效的新型监管体系基本形成。
(五)安适保障能力显著提高。在中央网络安适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网络信息安适和文化安适办理体系更加健全,技术办理能力显著提升,国家安适意识进一步增强。
(六)信息消费快速增长。丰富信息消费内容、产品和办事,活跃信息消费市场,拓展信息消费渠道,鞭策信息消费持续不变增长。